近日,一名男子在车站站前广场违规升放无人机,被铁路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8月25日19时50分许,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乌兰察布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站前广场上空有一架无人机正在盘旋,该无人机距离乌兰察布车站不足50米。民警迅速在周边查找,很快便发现了正在驾驶无人机的黄某某。为确保铁路线路安全,民警要求黄某某立即降落无人机,随后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询问,黄某某出于个人爱好,在未向相关部门提前报备的情况下,违规升放无人机进行航拍。民警告知其无人机在铁路线路上空飞行严重危害行车安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黄某某当即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九十五条及《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依法给予黄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铁路警方在此提示,铁路电力线路采用的一般是27.5千伏的高压电,在铁路线路附近使用无人机或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不仅会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影响,同时还可能对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触犯法律的还将受到相应处罚。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 孟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