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祥龙大安 喜闹元宵”元宵节系列活动期间现场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2月22日至2月26日期间,每晚17时30分至21时30分时段,“凤翎渔村”活动区域、“嫩江湾元宵节音乐焰火晚会”活动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升放无人机、“穿越机”等飞行器和孔明灯、风筝、气球等各类空飘物(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勘测等活动除外)。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安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