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无人机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经充分研究,制修订了无人机、电动汽车充电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
来源: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259b516be1214008a6c58838d811d295.html